清香型白酒是白酒行业典型香型和三大香型之一,目前处在品类复兴的当口上。而GB/T 10781.2-2006《清香型白酒》已经实施了将近16年。
近期,国家标准化管理会官网发布“2022年第8号中国国家标准公告”称,GB/T 10781.2-2022《白酒质量要求 第2部分:清香型白酒》国家标准正式发布,实施日期为2023年2月1日。
届时,该标准将代替实施16年的GB/T 10781.2-2006《清香型白酒》。
据了解,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清理复审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初步结论,白酒系列产品标准将全部整合为部分标准。目前,GB/T 10781《白酒质量要求》系列标准已发布5个部分,包括第1部分浓香型白酒、第2部分清香型白酒、第8部分浓酱兼香型白酒,第9部分芝麻香型白酒。第11部分馥郁香型白酒。
行业协会、科研院校、清香型酒企也参与到了该新国标的起草。微酒发现,GB/T 10781.2-2022《白酒质量要求 第2部分:清香型白酒》国家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为汾酒、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中国酒业协会、江南大学、山西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劲牌、红星、牛栏山、江津酒厂、宝丰、玉林泉、青海互助青稞酒、太原酒厂、鄂尔多斯酒业、汾阳王。
对此,本文一方面对比了清香型白酒新旧国标的内容异同;另一方面,综合了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的分析,方便行业理解新标准对清香白酒抽检、生产以及消费形成的影响。
盘点下来,新旧清香型白酒国标,大约存在了8点不同。
首先,名称改了。新国标叫《白酒质量要求 第2部分:清香型白酒》。其中白酒英文名叫“baijiu”,白酒英文名更改已多次出现,为的增强走向国际的文化自信。
其次,新国标增加了“引言”。应该是为了方便相关方理解和使用。
第三点很重要。清香型白酒定义修改为“清香型白酒是以粮谷为原料,采用大曲、小曲、麸曲及酒母等为糖化发酵剂,经缸、池等容器固态发酵,固态蒸馏、陈酿、勾调而成,不直接或间接添加食用酒精及非自身发酵产生的呈色呈香呈味物质的白酒。”
新定义在各个方面点明了清香型白酒的生产工艺特征,尤其规定“不使用”“不添加”香料香精物质,与白酒新国标一样强化了固态法酿造。
此外,新定义还取消了“以乙酸乙酯为主体复合香”的描述,此举是引导企业产品生产适应市场趋势。
第四、取消按照酒精度划分产品分类。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认为,此举解决了原标准中高低度酒界限模糊的问题。
第五、借鉴不同清香白酒专业品评表述,综合感官共性与特性,充分反映清香型白酒产品的特点。
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称,白酒是传统嗜好性食品,感官要求表述应同时体现专业性与通俗性,以便专业鉴定与引导消费,新国标有利于质量监督机构进行检验,正确引导消费者品评与欣赏清香型白酒的特殊风味。
第六、理化要求上,将白酒贮存一年后酸和酯合并计算。更客观、科学地体现清香型白酒中酸酯平衡。
第七、不再涉及食品安全指标和要求。厘清食品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的关系。
第八、增加了预包装产品应标识产品类型为“固态法白酒”,继续强化产品酿造工艺,方便消费者识别。
来源:微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