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司:
为了强化产品新鲜度管理,压缩成品酒库龄,经总公司研究决定,要求各公司对各市场经销商的产品库存进行详细的排查摸底,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具体要求和规定如下:
A、排查工作流程
1.各公司对此项排查摸底工作要求高度重视,由各公司销售总经理亲自安排布置,销售管理部部长及各区域主管具体负责,并指定考核制度。
2.要求各主管及业务员于8月5日-8月10日期间对各市场经销商的库存进行排查,排查的结果应及时上报销售管理部,由销售管理部进行汇总、总结要求必须详细、具体和数据量化,并及时上报分公司销售总经理,销售总经理要根据排查、摸底的情况进行具体的工作安排和督导。
3.各公司排查、摸底的总结及整改措施,要求8月15日前必须上报总公司营销中心。
4.通过排查、摸底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才去措施进行整改。针对经销商库存超过生产日期30天的产品,主管或业务员必须督导和配合经销商在5天内将产品分销到本本区域市场的终端网络;库存超过生产日期60天的产品,如果在本区域销售有较大困难,应及时向销售总经理反映,由销售总经理负责协调,将产品于5日内转移到其他区域市场尽快销售,不得出现退酒等遗留问题。
B、考核规定
1.凡是因排查及督导不到位造成不到位造成经销商库存产品超过保质期造成退酒现象的,业务员要承担经济损失的30%,区域主管也要承担经济损失的30%。
2.凡是因管理不到位造成经销商库存产品超期造成严重退酒现象的,对销售总经理要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予降级处分。
3.上报总结未按要求执行或上报时间滞后者,对销售管理部部长罚款500元。
特此通知,希认真传达、执行,不得有误。
海外(海态)啤酒集团有限公司营销中心
201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