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酒之源”景区入选国家工业遗产旅游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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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规范与评价》行业标准,经各地推荐,国家旅游局11月14日公示了10个国家工业遗产旅游基地名单,茅台集团申报的“茅酒之源”景区成为贵州省入选景区。公示期为2017年11月14日至11月18日。据了解,国家工业遗产旅游基地需具备资源吸引力强、市场认知度高、接待服务良好、运行安全有序四个基本条件。“茅酒之源”景区以重点保护单位─茅台酒酿酒工业遗产群为主体。茅台酒酿酒工业遗产群始建于明代,因战乱几次被毁,于清同治元年(1862)重建,其中包括茅台酒厂的前身─“成义烧房”(茅酒之源)、“荣和烧房”、“恒兴烧房”(茅酒古窖)旧址,是展示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茅台酒酿制技艺的重要载体。景区占地面积约5万平方米,与4A级旅游景区中国酒文化城、茅台古镇毗邻,成为中国酒都重要的旅游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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